在人类各种国土资源里,湖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,或调节径流、支持工农业和生活用水;或沟通航运、改善生态和风光,可谓功能多样。但各国的许多湖泊也因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,而饱受污染变得富营养化,无法再为人类服务。为此,各国都在治理湖泊污染方面进行着不懈的探索,得出了一些取得共识的经验和教训。
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,是江河水系、国土空间和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、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。据统计,全国现有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,总面积7.8万平方公里,淡水资源量约占全国水资源量的8.5%。
湖泊水体连通,边界监测断面难以确定,准确界定沿湖行政区域管理保护责任较为困难;湖泊水域岸线及周边普遍存在种植养殖、旅游开发等活动,如管理保护不当极易导致无序开发。
如何实施湖长制,怎么理解湖长制与河长制的关系?实行河长制以来,全国各地积累了哪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?湖长的职责与主要任务有哪些?现有江河湖泊管理保护中还存在哪些漏洞和盲点?
就以上问题,《民生周刊》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、研究员李佐军。

在湖泊治理方面,目前主流的治理技术主要是减少营养物质向湖泊的输入,降低外源性的污染;对于已经污染了的水体,则运用物理、化学和生物修复等多种技术。物理方法如引水稀释和冲刷;化学方法如加入铁盐或铝盐,将湖水中溶解的无机磷转化为不溶性磷酸化合物从而沉淀出来;生物方法如通过生物操纵技术调整生物群落结构,实现控制水质。在技术手段之外,成功的湖泊治理也少不了立法、环境教育和公众参与。

